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合发《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83号)文件通知要求, 现将我校2022年度参保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我校所有在校学生(本科、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1. 2022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20元。
2.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3.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部门低保边缘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缴费80元。
4.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缴费80元。
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递交特殊人员身份审核资料的学生按照320元标准收取大学生医保费(前期已递交资料的同学,最终以税务部门审核为准)。
三、参保待遇享受
2021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完成之日(税务核收完成)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且政策允许进入待遇享受期仍可参保的特殊人员,须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不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四、参保工作事项
1.陕西省内的学生,在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在所居住地社区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方可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缴费
缴费方式:可登陆网页版或手机版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 按平台提示流程缴纳保费。(后附详图)
缴费时间:2021年 10月 21日至2021年 10 月 31日。
3.由班级指定人员(生活委员或班委)统一下载填写《2022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登记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10月31日前交医保办。
4. 2021级新生医保费已由财务处统一代收320元,无需重复缴费,校医保办已初审的特殊人员按税务部门核定后的最终结果为准,由班级填写《差额退费表》交医保办统一退差额。
5. 新生自愿放弃医保,本人填写放弃医保声明书,在声明书后附本人中行或建行开户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姓名、卡号及手机号码。班级汇总填写《弃保人员信息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交医保办,参保工作结束后统一退费。
6. 未在我校参加过大学生医保的老生,如需参保,直接跟班级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五、 缴费后必须将参保名单交至医保办,医保办以参保名单办理参保事项,未缴费及未收到参保名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 2021级新生入校时由校财务代扣参保费用的学生只需要下载《2022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登记表》,填写后(以班为单位)报送校医保办。
2. 表格除本人签字外,其余部分必须是电子打印版。经参保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后按下表规定时间、地点交校医保办。所有表格请勿修改格式,宋体四号字填写,A4纸单面打印。
3.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办理。
表格下载地址 :
(1)门诊部微信公众号--医疗保险--学生医保--西安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表格下载(下载路径:按住Ctrl键并单击: 2022年度大学生参保表格
(2)西法大学生医保QQ群群文件(群号:11219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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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表时间 |
交表地点 |
长安校区 |
2021年 10月 31日工作日前 |
长安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西门 医疗保险办公室 |
雁塔校区 |
2021年 10月 31日工作日前 |
雁塔校区门诊部二楼办公室 |
附:西北政法大学参保缴费指南
西北政法大学门诊部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365
1806658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