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急救电话:029-88182120
雁塔校区急救电话:029-85388120
  1. 您当前的位置:
  2. 首页
  3. 医保专栏
  4. 学生医保
  5. 公告通知
  6. 内容

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费用报销的通知

  • 网站编辑:门诊部01
  • 加入时间:2021-03-09 11:31
  • 浏览:

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费用

报销的通知

为落实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参保缴费老生延长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销人员范围

  2019年度已参保学生及202091日到20211231日期间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注:20212月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医保待遇享受自202131日算起。

二、门诊报销发票有效时限

报销发票日期必须为202091日至20201231日产生的票据,202111日以后产生的门诊费用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销材料递交核审时间及地点

1. 研究生 

时间: 31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地点:雁塔校区门诊部一楼挂号收费室

2. 本科生  

时间:3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长安校区门诊部一楼挂号收费室

四、报销递交材料(必备)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诊病历(由就诊医院提供,必须向就诊医生主动索取)。

3.检查、化验报告单(报销发票中有检查、化验项目费用的需提供)。

4.费用清单(发票无明细项目及口腔科就诊者需提供)。

5.就医发票原件(在就诊医院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人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

银行卡必须是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复印件不清楚的在空白处请手工填写银行卡号及本人联系电话。

五、温馨提示

1.核审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测温、扫码后有序办理手续。

2.为方便、快捷办理报销手续,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所有材料并按递交材料顺序整理好。

3.本人因故无法前来办理的学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

 4.所有学生按要求提前准备资料,准时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5.门诊报销期间不收取住院报销材料,住院报销材料其它工作日上午均可报送。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365

:西北政法大学门诊部微信公众号

               

                                  西北政法大学医保办

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