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费用
报销的通知
为落实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参保缴费老生延长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销人员范围
2019年度已参保学生及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注:2021年2月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医保待遇享受自2021年3月1日算起。
二、门诊报销发票有效时限
报销发票日期必须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产生的票据,2021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门诊费用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销材料递交核审时间及地点
1. 研究生
时间: 3月1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地点:雁塔校区门诊部一楼挂号收费室
2. 本科生
时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长安校区门诊部一楼挂号收费室
四、报销递交材料(必备)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诊病历(由就诊医院提供,必须向就诊医生主动索取)。
3.检查、化验报告单(报销发票中有检查、化验项目费用的需提供)。
4.费用清单(发票无明细项目及口腔科就诊者需提供)。
5.就医发票原件(在就诊医院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人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份
① 银行卡必须是西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② 复印件不清楚的在空白处请手工填写银行卡号及本人联系电话。
五、温馨提示
1.核审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测温、扫码后有序办理手续。
2.为方便、快捷办理报销手续,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所有材料并按递交材料顺序整理好。
3.本人因故无法前来办理的学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
4.所有学生按要求提前准备资料,准时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5.门诊报销期间不收取住院报销材料,住院报销材料其它工作日上午均可报送。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365
附:西北政法大学门诊部微信公众号
西北政法大学医保办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