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2021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为我校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的同学重新开通一次缴费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缴费标准:280元/人
2.缴费方式:登录学校财务处自助缴费平台自行支付
3.缴费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9日
4.待遇享受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注意事项:交付平台支付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联系电话。因参保制度调整,后续没有即参即保业务,请有需求同学务必在通知时限内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医 保 办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