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学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
三、办理流程
1、各学院根据学生类型下载《2019年度本科生参保名单》、《2019年度研究生参保名单》,《2019年度低保重残家庭学生参保名单》,本科生以班为单位,研究生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表格下载地址 :
(1)在校园网-教辅单位-门诊部-医保专栏-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表格下载(下载路径:http://mzb.nwupl.edu.cn/HTML/biaogexiazai/20190916/437.html
http://mzb.nwupl.edu.cn/HTML/biaogexiazai/20190916/438.html
http://mzb.nwupl.edu.cn/HTML/biaogexiazai/20190916/439.html
(2)西法大学生医保QQ群群文件(群号:112191971)。
2、本科生以班为单位,研究生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按缴费标准收取本年度个人应缴医保费,登陆网页版或手机版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 按平台提示流程缴纳保费。(后附详图)
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1日。
3、打印参保名单一份,除本人签字和辅导员签字外,其余部分必须是电子打印版,经参保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按下表规定时间地点交校医保办。(缴费后必须将参保名单交至医保办,医保办以参保名单办理参保事项,未缴费和未收到参保名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类型 | 交表时间 | 交表地点 |
本科生 | 2019年10月11日工作日前(9月24、25日除外) | 长安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西门 医疗保险办公室 |
研究生 | 2019年9月30日 | 雁塔校区门诊部二楼办公室 |
4、低保重残家庭学生资格认定:学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当地民政部门下发的低保证、残联下发的重残证复印件(相关证件有2019年年审标识)以及填写完整的《2019年度低保重残家庭学生参保名单》于9月30日之前到校医保办进行资格审核认定。认定后再进行平台缴费。
地址:长安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西门 医疗保险办公室
5、入学后未参加过大学生医疗保险的2016-2018级学生跟班缴费并在本人签名后备注“新参”,然后必须到医保办采集个人信息用于办理参保事宜。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请勿修改格式,宋体 四号 字填写,A4纸纵向单面打印。
2、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88182365
附:
1.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公布 2019 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市社保发([2019]31号)
2.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 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门诊部 财务处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