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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份大学生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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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时间:2018-12-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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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报销时效范围为2018年9月1日后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就诊发票时间为准)。

因财务处要进行年终结账后续报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雁塔校区

时间: 2018年12月18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雁塔校区门诊部二楼办公室

人员范围:雁塔校区研究生

长安校区:

时间:2018年12月19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地点:长安校区门诊部医保办  学生公寓3号楼西门

人员范围: 长安校区本科生

 

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必须为2018年度已参保学生。2015、2016、2017级各年级学生请检查本人医保证是否有2018年年审记录(医保本最后一页盖有2018年度审核章)。未年审者不予报销。

2、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

医保本、转诊单、病历(看完病主动向医生索取自己的病历、要求书写完整)、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学生持医院就诊卡到医院指定位置或收费处打印发票)、费用清单(口腔科、发票上没有明细项目的必须提供费用清单)。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级以下(含2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证明。

异地就医指寒、暑假及实习期间。

3、发票按对折线撕开,费用分类。

4、因财务制度实行无现金支付,请学生携带学校发的银行卡;财务人员现场联合办理。

5、如需复诊者或申请二次补助者请自行提前复印病历等相关资料,自行留存。

6、发票指的是带有财政监制章并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票据;医院的收费方式不一样,请询问收费处、导医台或持就诊卡到指定地方自行打印。

 

 根据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报销流程调整如下,请同学们周知并配合。

1. 持报销材料进行一次审核

2. 持报销单到门诊部一楼收费室打印结算单

3. 持报销单和结算单回审核处进行二次审核

4. 报销明细登记、盖章

5. 填写银行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