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发【2017】108号文件和市社保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关于大学生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一、原则
即参即保,只缴纳参保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不再补交之前费用,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二、适用范围
1、非新入学的大学生。
2、缴费中断的大学生。
3、新入学超过参保缴费工作安排的大学生。
三、办理时间
每个月第一周的工作日(寒假、暑假、法定假日除外)。
四、办理流程
本人持《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到医保办登记个人信息、缴费。数据上传成功之后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