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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补助(二次补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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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时间:2019-02-28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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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18]82号《关于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二次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31日、36日上午、37

    地点:长安校区医保办 (学生公寓三号楼西侧门117室) 

    时间:201934日、35

    地点:雁塔校区离退处  (雁塔校区离退处退休科) 

    时间:201936日下午

    地点:长安校区离退处活动室(家属区物业一楼)

    上午时间:0830-1130

    下午时间:1430-1730

  2. 办理流程

  3. 医保办根据医保中心下发的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及特殊治疗二次报销条件的人员名单通知职工本人或其家属。

  4.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办理地点进行申报。

  5. 携带材料:门诊慢性病结算单、全额现金支付发票。

    特别说明:接省医保中心通知,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补助已实现联网及时结算,自201911日起开始实施,2019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公务员补助部分不再进行手工报销。

     

    相关文件均可在校园网门诊部医保专栏查询。

    联系电话:88182363

    联系人:孙勇

     

    附件:(详见网站通知公告)

  6. 《关于2018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8]82

  7. 《关于省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公务员补助联网即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8]83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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