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急救电话:029-88182120
雁塔校区急救电话:029-85388120
  1. 您当前的位置:
  2. 首页
  3. 医保专栏
  4. 学生医保
  5. 业务办理流程
  6. 内容

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和申

  • 网站编辑:
  • 加入时间:2018-05-23 11:43
  • 浏览:

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

一、申报要求

1、《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及医保本复印件;

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

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不予退还;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学年,即被审批当学年和次学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报销要求

1、补助金额 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350元起付线)×50 %;每学年最高限额2500。

2、报销时间

学校医保经办人于每年9-10月根据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上一学年门诊费用票据和处方交至医保中心。               

 注意事项:

学校医保经办人收集发票时注意:

(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和单价需附费用明细小票;

(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和发票;

(3)必须是当年发生的检查治疗发票;

(4)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