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近,为了确保您的医疗健康权益,现将异地住院(外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异地住院哪些情况会降低报销待遇?
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规定:西安市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应在住院前做好异地备案,备案后需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如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将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
1.非急诊且未转诊。(危及生命,含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呼吸困难、自发行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等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等的紧急抢救除外)
2.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
3.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以上情况在西安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会降低报销待遇,医疗费用在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予以支付。
如因异地医保系统故障造成没有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全额自费回参保地报销时,需提供就医医院医保办出具的不能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及医保结算系统报错截图。
二、异地住院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异 地 就 医 备 案 操 作 流 程
1.手机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陕西医保”小程序进入陕西医保小程序。
2.选择更多服务→异地业务→异地就医备案→为自己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它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开始备案。
3.在校参保大学生参保地应显示为“西安市本级”如有异常可按下方提示操作。
打开“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下方“服务”点击“数据上传”更改信息上报。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365/88182363
门诊部医保办
2024年7月3日
附:西北政法大学门诊部门诊部微信公众号,请关注方便后期了解医保政策及查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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