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发关于慢性病申请文件通知,现将我校申请门诊慢性病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参加2021年度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学生。
二、申请要求
1.《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模板见附件1,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两次以上住院资料)
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例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7.慢性病种范围及鉴定标准见附件2。
申报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不予退还;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学年,即被审批当学年及次学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三、报销要求
1.补助金额
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350元起付线)*65%,多耐药肺结核支付70%;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及慢型克山病起付线为0,支付比例为70%。
2.报销时间
学校医保经办人于每年11月根据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上一学年门诊费用票据和处方交至医保中心。
四、资料报送时间
5月31日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均可。
五、资料报送地址
校医保办:长安校区3号学生公寓楼(西门进)118室
联系电话:029-88182365
注意事项:
1.收集发票时,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如发票没有药品明细的,需打印药品明细单。
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和发票。
3.必须是当年发生的检查、治疗发票。
4.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附件:
4. 西北政法大学门诊部微信公众号
西北政法大学医保办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