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校区:
时间: 2018年4月10日 上午 9:00-11:30
2018年4月24日 上午 9:00-11:30
地点: 雁塔校区门诊部二楼办公室
人员范围:雁塔校区研究生
注:办理完手续后,雁塔校区报销学生应于次日上午到 长安校区财务处领取报销费用。
领取地址: 长安校区校务楼3楼 财务处会计一科
长安校区:
时间:2018年4月11日 上午 8:30——11:30
2018年4月25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长安校区门诊部医保办 女生公寓3号楼西门
人员范围: 长安校区本科生
注:办理完手续后,学生应于当日上午到 长安校区财务处 领取报销费用。
领取地址: 长安校区校务楼3楼 财务处会计一科
注意事项:
1、本次报销必须为2017年度已参保学生。各年级学生请检查本人医保证是否有2017年年审记录(医保本最后一页盖有2017年度审核章),2017级除外。没有2017年度年审章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提前到医保办年审后方可报销。
2、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
医保本、转诊单、病历(书写完整、含纸质病历及电子病历打印版、就医时应主动要求医生提供纸质病历。)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学生持就诊材料到医院收费处打印发票)、费用清单(口腔就医门诊费用报销必须提供费用清单)。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级以下(含2级)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证明。
3、发票按对折线撕开,费用分类。
4、报销手续办结后应按时间安排持报销单及发票到财务处领取费用,财务处截止支付时间为上午11:45之前。
5、如需复诊请自行提前复印病历等相关资料。
6、发票指的是带有财政监制章并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票据。
西北政法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